簡易雨量筒使用須知
一、使用方式:
自連續下雨開始,設定起算時間,逐時以雨量筒觀測累積雨量,參考下表。
例如:下雨時間持續1小時以上,如雨量超過40公厘(4公分)即為警戒值,超過50公厘(5公分)即可能造成積淹水。
二、設置注意事項:
應選擇空曠處所,設置時需穩固且承雨口保持水平。
雨量筒開口高度宜離地面50公分以上(避免其他雨水濺入雨量筒造成誤差)。
三、淹水警戒與已達淹水參考值(如附表):
由觀測雨量筒之累積雨量值(1、3、6、12及24小時)判斷附近易淹水低窪地區:
(1)是否到達警戒值,與
(2)極可能已發生淹水情況之參考。
淹水警戒與可能積淹水參考值
單位:公厘
下雨時間 1小時 3小時 6小時 12小時 24小時
(1)警戒值 40 90 120 170 200
(2)積淹值 50 100 140 200 230
註:本資料參考經濟部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警戒雨量值訂定(100年8月)。
基隆市簡易雨量筒測量表如附件:
簡易雨量筒測量表
完整簡易雨量筒使用須知及測量表如附件二:
簡易雨量筒使用須知及測量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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